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落实落地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和西藏农牧学院框架协议内容,围绕新疆和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和农业科技发展重大需求,推进我校与受援高校在科学研究上的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学校专门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划拨资金,用于“2023年度对口支援科研联合基金项目”的开展。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是校内正式入职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且与受援高校在职教师共同申请;
2.优先考虑有合作研究基础或共同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两校教师联合申请;
3.本年度已获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申请人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领域及计划
经与两所受援高校共同协商,确定资助领域及计划如下:
(一)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科研联合基金项目
1.资助计划:拟资助3-5项,每项申报金额5-8万元。
2.资助领域:
(1)南疆特色农业机械装备领域;
(2)南疆饲料资源开发领域;
(3)作物生产系统调控与管理领域;
(4)南疆观赏植物资源保护领域;
(5)干旱区绿洲农业经济领域。
(二)对口支援西藏农牧学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
1.资助计划:拟资助3-5项,每项申报金额5-8万元。
2.资助领域:
(1)高原特色资源研究领域;
(2)高原特色藏药材资源研究领域;
(3)高寒森林微生物残体碳研究领域;
(4)藏东、东南区域植物种群和生态修复研究领域。
三、申报流程
1.5月24日17:00前,申报人在与受援高校教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填写并发送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无需盖章签字)到shizhouhua@cau.edu.cn,邮箱标题格式为:申报人姓名+所在学院+塔大/西藏农牧联合项目。
2.5月31日前,社会服务处(30116金沙js9(首页)欢迎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随后按照科研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统一要求进行立项和经费拨付等工作。
四、其他要求
1.项目需在2023年10月30日前执行完毕;
2.经费预算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农大财字【2022】15号)规定的支出科目范围执行;
3.经费执行进度要求:2023年6月20日前执行项目总经费的30%,7月30日前执行总经费的55%,8月30日前执行总经费的75%,10月30日前执行总经费的100%。必须严格遵守经费执行进度,逾期将收回全部结余经费。
联系人:史舟花,62731175;韩保峰,62731443
社会服务处(30116金沙js9(首页)欢迎您)
2023年5月18日